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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琼商务建[2008]400号
各市县商务局: 商务部定于9月18日至10月31日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现将《商务部 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各地商务局在夏季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期间已成立了购销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了 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请各地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做好本届网上购销对 接会工作。相关负责人员若有变动,请及时报告我厅。 二、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求售求购信息的收集、审核和上传工作。今年夏季网上对接会期间,琼海、文昌、屯昌、东方、陵水及儋州6个市县在信息上报工作方面较为积极认真。本届秋季购销对接会即将开始,请各市县继续发挥主动服务的精神,本着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的目的,多渠道收集农户购销信息。琼海市要继续发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市县的样板作用,切实通过网上对接,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供需信息仍采用网上报送或传真表格等方式。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文志华 电 话: 65315951 传真:65357245
附件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附后) 2. 各市县商务局网上购销对接会负责人员名单.xls 3. 农产品求售(购)信息采集表(见正式发文)
二○○八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商务部自2006年实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以来,在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托新农村商网组织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促成农产品销售660多万吨,成交金额140多亿元,为解决农产品“卖难”、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秋季农产品即将大量上市,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经研究,定于9月18日至10月31日举办“第三届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商务部成立秋季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蒋耀平副部长任组长,信息化司、办公厅、财务司、市场建设司、市场运行司以及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办公室,由信息化司聂林海副巡视员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接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地方商务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对接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6月底在福州召开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把对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与地方党员远程教育办公室以及农业、科技、电信等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当地各种信息网络资源,动员涉农信息服务网站、企业和批发市场,共同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各省(区、市)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如有变动,请于9月16日前报商务部(信息化司)。
二、做好信息收集、审核、上传工作
(一)在本省(区、市)农产品生产规模大、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乡,重点开展供应信息的收集工作。尤其各省(区、市)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要认真动员组织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和流通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积极探索信息收集、发布和对接的方法和途径。供应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工作应尽早开始,对接会从9月16日起接收各地上传信息。
(二)组织好本省(区、市)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收购信息的采集工作。各省、市级商务部门要重点组织收集求购信息,动员鼓励本地加工和流通企业参加对接会采购。
三、做好对接会成交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新农村商网将及时向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成交情况。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成交情况,要组织县(市)商务部门进行核实。核实要及时、认真、实事求是。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新农村商网。
各省(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报商务部(信息化司)。 信息化司联系人:王中辉 白海龙 胡学兵
电话:65197902,65197769,65197848
传真:010-65197450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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